公所提醒消費者注意殺蟲劑及蚊香期限安全
台灣新聞網記者顏高/集集報導
2010.05.07
隨著天氣漸漸變熱,殺蟲劑、蚊香等產品開始暢銷,集集鎮公所清潔隊提醒消費者,應注意產品的有效期限,切勿購買過期及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並依標示上的說明方法正確使用,以確保用藥安全。
集集鎮公所清潔隊表示:為確保民眾選購合法安全有效之環境用藥,南投縣環保局每年都進行針對超商、雜貨店、五金行、藥局、量販店等抽查是否販賣過期環境用藥,如果查獲過期環境用藥,除先勸導店家下架並函請業者通知廠商回收,但第2次再查到零售商店貨架上仍有販賣過期環境用藥,將開單裁處店家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提醒一般零售店家隨時要檢查商品是否過期,以免受罰。
民眾如果想要確認所購買的環境用藥,是否為環境保護署所核准,也可以上網「環境用藥許可證照及標示查詢系統」查詢,網址:http://ww2.epa.gov.tw/po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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