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擅自變更為客貨兩用查獲罰2倍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0.05.03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將被視為移用牌照,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應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稅捐局說,因為小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較客貨兩用車少,不少納稅義務人以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只要座椅不載人,仍可以按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其實不然,小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論該座椅是否有載人,都應自變更之日起改按小客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繳納,如果車主未向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一經查獲將被視為移用牌照,而被稅捐稽徵機關處罰。
稅捐局籲請車輛所有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稅款,以免被處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2.11
縣府建中油編經費回饋陸豐里民2009.10.10
柿餅節產業文化活動今熱鬧展開2009.10.20
陳興照探視百歲人瑞2011.11.23
新竹縣府辦理藝文饗宴 受肯定2008.01.01
97年元旦升旗典禮2008.06.14
山河之戀暨竹東地區農會90週年慶祝活動2010.03.15
工業區內醫務室經營不善邱鏡淳介入了解2011.10.26
3位監委巡查地方 關心新竹縣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