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擅自變更為客貨兩用查獲罰2倍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0.05.03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將被視為移用牌照,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應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稅捐局說,因為小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較客貨兩用車少,不少納稅義務人以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只要座椅不載人,仍可以按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其實不然,小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論該座椅是否有載人,都應自變更之日起改按小客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繳納,如果車主未向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一經查獲將被視為移用牌照,而被稅捐稽徵機關處罰。
稅捐局籲請車輛所有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稅款,以免被處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1.04
慈濟新竹區歲末祝福2008.08.22
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大執法2010.06.18
防治登革熱「乎乾啦」要落實2008.09.23
衛生局稽查不合格產品下架2011.07.21
竹縣警局結合金融機構落實「反詐騙」2009.10.13
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舉行揭牌典禮2010.12.24
竹縣稅捐局長葉國居揮毫送兔春聯2011.04.22
世界書香日書展22日縣文化局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