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反應國道六號設測速照相不妥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0.04.27
南投縣政府表示,由於有民眾反應,國道六號東草屯交流道連絡道之速限訂定50公里疑過低,導致下交流道後車輛遭測速照相取締,經縣府工務處連繫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後。
該處表示,其路段設計速率是依據交通部訂頒「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部」之「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設計,而因該處聯絡道與相交叉之號誌管制十字路口相當多,依據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統計顯示,自通車後已發生多起事故,對附近居民進出安全造成威脅,故為防止駕駛人不遵守標誌、號誌之指示違規行駛,警察局才於該處設置違規照相取締設施,以嚇阻違規並保障該路段行車安全。
工務處表示,為使資訊充分告知駕駛人,已請該處南投工務段在東草屯交流道出口匝道處,再增設前有測速照相標誌牌面,並於聯絡道與地方道路第一交叉路口前,增設LED燈標示50公里速限標誌,來提醒駕駛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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