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違規小廣告最高罰6000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0.04.27
新竹市政府表示,去年有多位打工市民,因為替房仲業張貼違規小廣告,被環保局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不等罰款。
環保局長張見聰籲請有意打工兼差市民,與其受雇張貼違規小廣告受罰,因小失大,還不如投身檢舉達人行列,不但有獎金可拿,還可為環保進一份心力。
新竹市環保局去年發出各類檢舉獎勵金合計約六百五十萬元
,其中一位檢舉達人就囊括近五十萬元,讓聽聞者莫不稱羨。
依據新竹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者,環保局應依舉發參與程度,以及採證難易度,發給舉發市民實收罰鍰金額二十%至六十%為獎金。
環保局說,前述舉發案件,目前仍以舉發吐檳榔渣(汁)、亂丟煙蒂以及張貼違規小廣告佔大宗。前述違規行徑一經查獲,一年內第一次罰款一千二百元、第二次罰款三千元,第三次及以上都採最高罰的單案罰款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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