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美牛舌進口楊:非內臟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10.04.20
為了平息美國牛舌等部位來台,相關機關把牛舌認定為「牛雜」,規避食品衛生法內臟不得進口的規範。
衛生署長楊志良明確定義,內臟是指「胸腔和腹腔間的器官」,不過綠營搬出AIT處長司徒文的說法,戳破楊志良,因為司徒文曾經說過在美國人的認知,牛舌屬於內臟。
台灣進一步開放美國帶骨牛肉之後,就連牛舌、牛鞭等都得到許可,即將進口來台,也難怪楊志良邊講邊跑給媒體追,因為幾個月前,他可不是這麼說的。
綠營立委還拿出美國在台協會理事司徒文寫的信,因為司徒文也說牛舌屬於內臟。
說好了內臟屬於高風險部位不開放,這是美方鑽台灣的法律漏洞,還是衛生署玩文字遊戲,讓美牛擴大進口,攸關民眾健康,不容官員打迷糊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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