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型打火機隱藏危機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市報導
2010.04.01
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呼籲民眾勿購用近來市面上出現體積比一般小型拋棄式打火機大數倍之超大型打火機,於格子趣商店、禮品店、地攤、書店及五金行等地販售,其外觀新奇,吸引消費者目光,但因其體積加大,儲存之液態燃料亦較小型打火機多數倍,一旦摔落地面或受高溫日曬很容易引起爆炸,其威力亦遠比小型拋棄式打火機超出甚多,如同不定時爆裂物,如民眾在旁將有可能造成極大傷害,遇有火花更易引起火災,有影響居家及公共安全之虞。
因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呼籲商家勿販售此類超大型打火機,民眾勿購買使用。
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表示,該局前於市面上購買3種廠牌計5種型式之超大型打火機,參照國家標準CNS 10666「拋棄式打火機-安全要求」實施檢驗,檢驗結果均不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該局已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要求業者下架回收。
該局亦將持續辦理超大型打火機購樣檢驗,為消費者權益把關。
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說,該局自93年8月1日起已將一般小型拋棄式打火機列入強制性應施檢驗商品,故目前小型拋棄式打火機均有符合CNS 10666國家標準之安全裝置設計,且標貼有商品安全標章。
這些合格的小型打火機,已可符合民眾點煙、點香及燃燒金紙等用途之需。目前市面上之超大型打火機,並無相關之商品標示或標示不完整,而且均不符合CNS 10666之檢驗要求,購買此類商品對民眾消費權益影響甚大。
此外,因其充填之內容物為高壓易燃之液化燃料,且容量較小型打火機多數倍,如同不定時爆裂物,對販售店家實亦造成極大的潛在危險性,因此亦建議商家勿販售此類超大型打火機。
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說,家中打火機平時應放置於幼童取不到的地方,又打火機內裝高壓且易燃之燃料,故應避免在50℃以上環境中受熱或長時間曝曬,尤其不應將打火機留置於車上,用完之打火機亦應避免擊穿燃料槽或放入火中,以免造成氣爆危險,更不要在小孩面前把玩打火機,以免其模仿把玩而不慎引起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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