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鄉代會通過徵收公園開闢費用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永順/霧峰報導
2010.03.26
霧峰鄉民代表會今天召開臨時會,討論由鄉長提案「請同意墊付公所辦理公一公園用地徵收及公園開闢費用」乙案,案經代表會討論通過同意先行墊付3億元後,將列入九十九年度追加預算辦理。
霧峰鄉公所為配合霧峰國定古蹟霧峰林宅修復完成,為帶動人潮與促進地方觀光發展需要,而擬闢一所大型停車場,經過鄉長及江勝雄議員極力爭取,而獲得縣府補助三億元。
公所為補助款完成納入預算程序,於今天代表會臨時會提案徵求代表會同意,除了鄉長林海清書面提案之外,還口頭說明
。
林海清表示,開闢停車場完全是基於未來霧峰林家古宅,開放參觀時遊客的停車需要,也是促進霧峰觀光發展的必要性。停車場補助經費乃是經過多方的努力爭取,始獲得縣府的補助
。
大型的停車場,估計可以容納遊覽車二十部,小型自用車約一百輛。
代表在討論時,一度要求公所對停車場提出利用的辦法,及評估效益等,嗣經討論後,通過林海清所提出的該案。
對公所而言,該案順利通過總算鬆了一口氣,因為如果再擱置,稍後延宕的話,恐怕會影響到後續的作業,如今代表會同意了,可以加速完成停車場的作業,對紓解未來交通瓶頸的問題有莫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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