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橙廢園補助4月30日前受理申請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興新村報導
2010.03.25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表示,為了從源頭減量、解決柳橙超產問題,連續數年提供廢園補助,鼓勵農民轉作無產銷失衡之虞的作物。
農糧署表示,依規劃進度,今年是最後一年辦理柳橙廢園補助,目標面積600公頃,補助標準提高到每公頃20萬元,希望鼓勵農民在4月30日前踴躍申請。
近日,農糧署接獲地方政府反映,有部分農民聽到謠傳,政府明年不但將繼續提供廢園補助,且額度還會提高,導致部分原本已經登記辦理廢園的農民取消登記,有意登記的農民則轉為觀望。
農糧署澄清,明年起不再辦理柳橙廢園補助,為了方便農民,受理申請時間從原訂的3月底,延長至4月30日,籲請農民朋友們把握時效。
農糧署說,近年來柳橙年年發生超產情形,該署為降低產量,最近3年計已補助辦理廢園1,160公頃,惟98年仍收購作有機肥超過13,000公噸,必須再調節600公頃。
農糧署日前邀集南投、雲林、嘉義及台南等柳橙主產區縣政府,研商柳橙產銷調節措施,決定如下:
一、廢園申報期限延至4月30日止(砍除期限亦同日截止),嗣後將不再辦理申報廢園及補助。
二、今年廢園目標600公頃,由主產區四縣市分配為台南215公頃、雲林201公頃、嘉義133公頃、南投51公頃,倘今年啟動作有機肥處理,未達成前述廢園目標之縣市政府,必須負擔收購價款10至20%,以逐年降低或停辦收購作有機肥。
三、由該署調查各縣市學童飲用柳丁汁需求量,將另案協商輔導符合CAS工廠之農民團體配合辦理榨汁,強化柳丁汁銷路。
四、輔導產銷班辦理吉園圃或產銷履歷驗證,補助有機質肥料及產銷必要共同使用設施,改進栽培管理、病蟲害防治及合理化施肥,以提升品質。
農糧署說,柳橙廢園補助即將於今年4月底結束,請農友務必把握最後1個月時效,持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地之農會或合作社場申辦,並請持續栽培柳橙之農友加強肥培管理,以精緻化策略,提升品質,獲取更合理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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