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農產品縣府為民眾把關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0.02.11
台北縣政府表示,「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自98年1月31日正式實施迄今已屆滿一年,農業局為協助消費者把關,已主動積極的協同衛生局、消保官等單位辦理宣導及查驗工作。由於「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可分為三大項目,第一類,也是一般消費者最關心的有機農糧產品部份,縣政府農業局去年度已查驗129件產品,加上由農委會農糧署各區分署及其他縣市政府查驗不符,且廠商設籍北縣移請縣府辦理的有30件,共計159件,其中26件違規案件,目前確定裁罰者計7件,累計罰鍰達新台幣24萬元,其餘違規案件也都將陸續辦理查處
。
另外,第二類項目是優良農產品,所謂優良農產品是指國產農產品及以其為重要原料之加工品,經驗證合格,並於產品包裝上使用優良農產品標章者。
簡單的說,就是貼有CAS標章的農產品。針對此一部份,農業局也查核了175件產品,合格率約為97.14%,其中1件「CAS電宰生鮮冷藏」的產品違反標示規定,已由該局裁罰3萬元,違規廠商亦已在接獲通知後立即修正標章標示。
最後是產銷履歷農產品,去年度農業局一共查核了62件產品,其中送驗的7件產銷履歷蛋品,均未檢出磺胺劑與氯黴素,而沙門氏菌及抗生物質均呈現陰性反應,品質都符合「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的規定。
以上案件違規種類以標示缺漏為大宗,主要是因為「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開始實施後,舊有產品回收不全所致,在經過與廠商訪談並做宣導後,都已做了改正。
農業局也做出承諾,今年將會繼續並擴大辦理查驗工作,以防止不肖廠商心存僥倖。
由於「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主要目的,在保障消費者安全及維護消費者權益,所以除了由政府把關之外,也要提醒消費民眾於購買有標章的農產品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認明下列標章,讓自己買的開心、食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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