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6年 南投縣議長吳棋祥:上訴到底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0.02.09
因涉「藉勢勒索未遂」被南投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的國民黨籍南投縣議長吳棋祥(見圖/記者李華峻攝),今天上午表示:會上訴到底。不過,吳棋祥在「下屆正副議長選舉」中,再連任的機會渺小,所以這個司法案件,將對他有更大壓力。
包括吳棋祥,南投縣議會這棟議事大樓,已「幹」掉了五位議長,其中還一人退下議長寶座,只幹「陽春議員」後,被砍殺丟棄在台中大肚溪內死亡,另一人因案被判刑,關了一段日子。
而,現任議長吳棋祥,是上述出事的五位議長中,第二位涉及司法被判刑者,因此有關議會的風水極差,再一度被南投坊間,引為「新年頭舊年底」的夯話題。
吳棋祥被判6年的案件,是他被控利用議會發行的週刊及電視頻道,揭發有關一家「彰峰砂石場」的弊端;而事件發生後,吳即被指是以這種「藉勢」方式進行勒索,也即是涉嫌逼迫砂石場業者低價出售土地,引起檢調單位的調查。
判決書指出,吳棋祥(男,42歲,南投人)擔任南投縣議長期間,因家族經營預拌混泥土業。而在95年間砂石價格飆漲時,吳棋祥有意收購縣內唯一合法「陸沙開採權」的彰峰土石採取場。所以使用「匡督縣政」方式,藉勢勒索。
吳棋祥被指控利用議長身分,透過南投縣府建設局長曾仁隆,盼以每頃100萬元收購「彰峰土石場」,而這個價格,低於市價一公頃2000萬元;於是,遭彰峰砂石場負責人黃秀敏拒絕。之後,吳棋祥即以議會發行的「議政週刊」與「議政頻道」,「報導」彰峰砂石場超採砂石,議長現場追查的相關新聞。
檢調介入調查後,吳棋祥在檢方偵查終結後,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全案移送南投地方法院審理,而地院昨天宣判。南投地院判決吳棋祥以議長權勢,逼迫砂石場負責人出售土地,雖然未遂,但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勒索財物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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