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永安宮核准列入專案輔導合法化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0.02.02
南投縣政府表示,坐落在草屯鎮土城里永安宮,申請土城段869地號土地,面積0.186009公頃,變更為宗教事業使用,經縣政府各權責單位派員會勘,並審查書面文件符合規定,正式核准列入專案輔導合法化。
民政處表示,土城里永安宮,應於一年內續依「南投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自治條例」,申請用地變更編定,並應於申請用地變更編定起五年內,完成土地使用合法化,屆期未申請者,原核准列入專案輔導合法化失其效力。
民政處說,輔導寺廟合法化為政府既定政策,特別籲請目前已違規開發或使用之寺廟儘速提出申請,以利完成合法化後,名正言順推動社會教化與公益慈善事業,進而淨化人心與造福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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