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生育津貼今受理申請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宜蘭報導
2010.02.01
宜蘭縣政府表示,為落實照顧婦幼福利,加強婦幼經濟安全與營養補給,自99年起開辦婦女生育津貼,自今天起開始受理申請。
社會處表示,凡在99年元月一日後新生兒出生前,設籍宜蘭縣達一年以上之產婦或產婦配偶,於新生兒出生三個月內,備妥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前往縣內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申請。
該處表示,父母親若設籍在不同鄉鎮者,應以新生兒出生登記之轄區戶政事務所,視為辦理申請補助的地點。
每一名新生兒之申請補助,以新臺幣一萬元整,新生兒若為雙胞胎,以新生兒數為補助單位,每名新生兒以申請一次為限。
至於設籍在一年以上,係指居住期間未中途遷出者,中途遷出又遷入者,應重新起算,另新生兒出生三個月內未提出申請者,逾期則視為放棄權利。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9.17
慶祝教師節宜蘭舉辦海角七號電影欣賞2014.01.03
宜蘭垃圾掩埋場將化身蝴蝶樂園2008.12.06
宜蘭8日舉辦偏遠地區公車採購案交車典禮2009.02.18
宜蘭縣將爭取全國性大型活動之舉辦2009.10.21
呂國華率主管慰問老人及貧困家庭2008.06.20
宜蘭縣礁溪等五所小學聯合舉辦畢典2009.07.08
呂國華接見全國模範漁民、優秀漁民2008.07.19
新任校長遴選五位獲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