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乘坐計程車加收三成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0.02.01
新竹市政府表示,九十九年農曆春節期間,乘坐計程車加成收費之標準,將自2月11日零時起,至2月21日廿四時止按原價加收三成。
由於現行景氣持續低迷,益加深計程車業者生計困難,市府參酌全省其他多數縣市之作法,仍維持往例實施春節運價加成收費。
今年農曆春節期間運價之調整方式,仍舊比照去年實施計算標準,即按原運價加收三成。
此外,為提供新竹市民及來訪國內外旅客乘車方便,交通處印製1,500份中英日文對照之農曆春節期間,加成收費費率對照表,由計程車駕駛放置車廂後座以方便乘客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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