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捕保育類動物最高罰100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0.01.25
台北縣政府表示,熊鷹別名鷹鵰,因為後頭羽毛常豎起成角狀冠羽,又稱赫氏角鷹,是臺灣猛禽類中體型最大者,褐色的飛羽上有數條黑褐色橫斑,黑褐色的尾羽上又具五、六條淡褐橫帶,相當漂亮,在鷹族中算是具有文化意義的動物,在原住民的文化信仰中,是尊貴與勇氣的象徵,頭目、勇士常佩帶熊鷹的羽飾做為地位的表徵。
然而要取得熊鷹的飛羽,只能趁其繁殖育雛固定停留在一地時殺害牠,因此一旦獵殺成鳥,死的可能是一窩熊鷹。
行蹤隱密的熊鷹,由於人為開發、林相變更等等造成的棲地破壞,以及少數人士進行非法獵捕,導致目前族群數量急遽銳減,主要棲息於臺灣東部及中、南部林相完整老熟之原始闊葉林或針闊葉混合林,屬於保育類一級瀕臨絕種野生動物。
民國97年林務局烏來巡山員,在山區發現一隻被十字弓箭射中胸口的熊鷹,便將當時身體虛弱的熊鷹送往動物園進行救治,在林務局的整合下,臺北縣政府、臺北市野鳥學會等各界人士共同努力與關心之下逐漸康復。
為了讓熊鷹能迅速重返大自然,並持續追蹤其族群在北部地區的消長情形,建置完整的調查資料庫,經過林務局、臺北縣政府共同會商討論後,首先由臺北縣政府農業局率全國之先於民國94年成立的野鳥中途之家進行基礎飛行訓練及覓食能力,其後再請特有生物保育中心進行後續的野放訓練工作。
一年多下來,這隻熊鷹適應狀況良好,並己具備基本的生存能力,於是林務局委託臺北市野鳥學會及師範大學進行後續的調查監測,由師大王穎教授在熊鷹身上裝置衛星發報器,除了透過發報器追蹤紀錄監測熊鷹的生態行為、活動領域外,亦能藉此資料做為保護熊鷹的基礎,進行棲息環境的維護。
林務局長顏仁德與縣長周錫瑋共同表示,北縣擁有豐富的生態資源,境內許多珍貴、稀有的動物、植物及昆蟲,需要大家共同愛護。
生態保育、復育與教育一直是臺北縣政府十分重視的工作,在生態平衡的原則下,臺北縣政府除了致力於打造一個宜居的幸福之城外,也期許能為活動於臺北縣境內的各種生物營造出良好的棲息環境,希望能藉此帶領民眾共同珍惜北縣這片土地及所有生物,讓美好的自然環境能永遠長存。
顏仁德及周錫瑋呼籲,愛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獵捕保育類動物,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緩。
獵捕一般類動物,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獵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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