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買春節商品注意正確標示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0.01.22
苗栗縣政府表示,春節將屆,應景商品已於市面上普遍販售。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確保自身安全,縣府呼籲商家應依規定正確標示,以免誤觸法規遭受處分。
同時並呼籲民眾,於購買春節應景商品前,應注意商品是否有完整商品標示,以免造成身體的傷害。
工商發展處表示,縣府將不定期到各賣場、零售商店查察春節應景商品是否未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標示,以確保消費者健康與安全。
同時並呼籲消費者,如發現市面上所販售之春節應景商品有違反商品標示法之規定時,可來電縣府,縣府會派專人前往販售商店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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