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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Thursday
10:42

為疏散被困旅客高港二次公開遴選船舶疏運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0.01.15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為辦理99年因應霧鎖金門尚義機場時疏運旅客,第二次公開遴選執行金門港(料羅港區)至臺灣(臺中港)客運運務的船舶運送業以疏運旅客,有意參加遴選業者,應於該局公告期限內備文﹙函﹚將申請文件於上班時間逕送該局文書科總收發,或限時掛號郵寄該局,以收件登記章戳日或郵戳日期為憑。詳細資訊可向該局航政組監理科洽詢(07-5622668或07-5622134)。 高雄港務局表示,參與遴選船舶運送業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參加遴選資格: (一)中華民國船舶運送業,自有客船經航政機關核定可航行外海,最大吃水不得超過6公尺,乘客定額不得少於300名,客船證書、客船安全證書、船舶檢查證書,以上文件均在有效航行期限內。 (二)上開客船持有交通部核發固定航線證書者,於不影響原航線乘客搭載權益下亦得申請遴選。 二、檢附文件: (一)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客船證書、客船安全證書、船舶檢查證書、固定航線證書(如無則免附)、旅客意外保險單。 (二)依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第13條之相關規定暨附表提出疏運營運計畫、財務計畫及補貼計畫書,載明補貼金額。 三、有關遴選方式、原則、費用補助、評審項目及評分表等請詳閱「霧鎖金門機場遴選船舶運送業疏運旅客作業須知」及「霧鎖金門機場船舶運送業客船疏運旅客約定書」各項規定。 四、受理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7日內(99年1月12日至99年1月18日)。聯絡人及電話:航政組監理科 黃賜吉 TEL:07-562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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