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肥料管理法最高罰50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0.01.06
臺北縣政府農業局表示,長久以來持續為輔導農民施用優良國產有機肥料,以改良土壤理化性質,增加土壤活性、保水、保肥力,相對提高作物病蟲害抵抗力,減少農藥施用量,進而生產安全農產品,建立農業永續耕作模式。
除了補助台北縣各鄉鎮之產銷班施用政府推薦之優良國產有機肥料以外,為了協助生產者把關,縣府除主動積極辦理市售肥料查驗工作,亦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理查驗,今年度共已抽驗42件肥料樣品,其中有3件重金屬含量超過標準,目前1件已經完成裁罰新台幣8萬元罰鍰,1件複驗結果合格,另1件辦理複驗中。
依據「肥料管理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違反之罰則為新台幣2萬元至50萬元不等,除了提醒肥料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也要呼籲農業生產業者選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推薦之「國產有機質肥料品牌推薦名單」內的肥料,並且提醒一般消費者,選購有肥料登記證字號之肥料產品,以確保產品品質及自身權益。
縣府積極宣導減少化學肥料的施用,並利用農牧廢棄物經堆肥處理製成有機肥,才能促進資源再生利用,維護土壤環境的理化性質,減少農村環境污染問題,進而維護農業生態環境,永續農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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