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發放農田流失埋沒救助金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清森/屏東報導
2009.11.23
八八水災後,屏東縣許多農田遭洪水流失、埋沒,依據經濟部訂頒「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級標準」規定,應依規定給救助金,屏東縣政府自即日起陸續撥款至鄉、鎮(市)公所,請有申請農戶洽領。
農業處表示,此次莫拉克風災農田流失、埋沒救助金,列入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預算後辦理。
曹啟鴻縣長感同身受,特別指示由中央墊借款先行撥款支應,俟中央款項核撥後再行辦理經費轉正。農田流失每公頃救助十萬元,農田埋沒每公頃救助五萬元,以利農戶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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