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奧步?苗栗銅鑼鄉出現首份黑函?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9.11.21
參選下屆銅鑼鄉長樟樹村長林貴金陣營,今日上午雇請派報工7人在銅鑼街上、九湖村等地,沿路發放未署名可疑文宣黑函,被銅鑼鄉長候選人謝文俊的工作人員當場人贓俱獲,報請銅鑼分駐所處理。經警方訊問樟樹村長林貴金及夫人張秀圓等二人坦承用假名「周美芳」雇請派報工人散發未署名可疑文宣黑函,警方依違反選罷法函送檢方偵辦。
據了解,下屆銅鑼鄉長共有4人角逐,包括謝文俊、前鄉代會主席張正秋的丈夫謝其全、林貴金與立委徐耀昌的特助徐廷琮。目前民調以政壇老將謝文俊暫居領先,「代妻出征」的謝其全、林貴金、徐廷琮緊追在後。
這份未署名可疑文宣黑函是某報撰寫「苗栗縣議員謝文俊衡行索規費」縣議員謝文俊雖被苗栗地院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張正秋判刑夫出馬選銅鑼鄉長」「張正秋違採購法 將服刑」苗栗地院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判刑九月,張正秋上訴台中高院與最高法院都被駁回,全案3審定讞。
謝文俊表示,他的案情並未定讞,不像張正秋全案3審定讞,苗栗地院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因為此案牽連他的兒子與電玩店經理有債務糾紛,致使他兒子在95年間喝鹽酸自殺未遂,此案本人不服判決,已經上訴台中高院並未定讞。林貴金的陣營,未經證實就散發不實選舉文宣而且未署名負責;張秀圓又用假名「周美芳」雇請派報工人散發未署名可疑文宣黑函。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1條第1項規定,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若違反此一規定,依據該法第97條第1項規定,可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謝文俊表示,他已經對散發文宣及指使者提出告訴,進入司法程序。謝文俊表示,他希望銅鑼鄉長選舉是一場乾乾淨淨的選戰,不要有抹黑、造謠惡質的選舉手法。
圖說:派報工人散發未署名可疑文宣黑函。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4.23
縣長會勘山佳國小運動場跑道2009.11.09
台三線汶水橋改建工程完工通車2008.04.08
後龍鎮中龍里長郭金國為善不欲人知2008.06.22
副縣長林久翔陪同觀光局長勘查景點2012.10.01
無照酒駕蒙古國鐵木真被逮2011.08.11
尋幽訪苗栗”古‧蹟”會百年山城2010.12.28
桌球國手選拔苗栗3人入選2009.02.05
苗縣2009年元宵嘉年華會熱鬧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