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僅加裝座椅罰應納稅額處2倍罰鍰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09.11.20
新竹縣政府表示,最近常有民眾反映,其所有小貨車僅加裝座椅,為何會被處罰?
稅捐處說,小貨車加裝座椅,即已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應按變更後自用小客車之稅額課徵使用牌照稅,如不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且未依規定補繳差額部分之稅額,則依使用牌照稅法第14條規定,除應自變更之日起改以小客車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外,將被視為移用使用牌照,依同法第31條按全年應納稅額處2倍的罰鍰。
因此,稅捐處籲請車主,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差額部分之使用牌照稅,否則一經查獲被處以罰鍰,那可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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