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林毅夫投敵罪繼續犯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09.11.08
監察院七月間就林毅夫叛逃案糾正國防部,國防部日前正式回覆監察院表明,即使政府允許林毅夫來台祭祖,其叛逃行為尚未終止,仍視為投敵罪的「繼續犯」,且由於林叛逃時是現役軍人身分,因此依軍法審判並無不妥,不適用於普通刑法「從輕從新」原則。
提案糾正的監委葉耀鵬表示,這是雙方對法律見解的不同,至於是否會因不滿國防部的回覆而進一步質問相關官員,葉僅表示,將再視情況而定。
國防部說,今年六月的跨部會會議中,專家學者多認為中共現今仍為與我國武力對峙的團體,其黨、政、軍及其控制的組織,係屬軍刑法中所稱的「敵人」,因此林毅夫的投敵行為至今仍未結束,要到其犯罪行為終了,才開始起算追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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