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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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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檢驗市售素食食品是否有摻葷食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9.10.30
據統計,台灣素食人口高達兩百萬人,市售素食掺葷問題時有耳聞,為把關消費者之飲食健康及秉持著維護素食者飲食安全之立場,台南市衛生局於年初起即針對生機食品專賣店、傳統市場、素食餐廳、素食批發商、生鮮超市、素食自助餐、素料行等,進行市售素食食品之標示稽查與產品抽驗,共計抽驗素甘貝酥、燻茶鵝、貢丸、烤鴨、火腿、烏魚子、香菇黃魚、素吉羹、蟹蛋卷、獅子頭、香G排、薑母鴨、水餃等品項30件,委託中央畜產會檢驗,檢驗項目為素食攙葷,30件檢體中,除1件「素甘貝酥」散裝產品被檢出含魚類動物性類成份陽性外,已移外縣市處辦,其餘29件皆符合規定。 為了讓國內素食者在外選購素食食品更易辨識,行政院衛生署於98年7月1日起實施「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也即素食五標示貼心上路,其內容包括:「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植物五辛素」和可吃五葷的植物素,需於包裝上標示,標示的目的在於使素食者充分得知其所食用食物之分類,例:由豆類而來:屬純素、由奶類而來:屬奶素、由蛋類而來:屬蛋素、由奶蛋類而來:屬奶蛋素,為消費者帶來福音。 食品攙偽檢驗,可針對該食品原料物種加以鑑別、判定,此次抽驗素食食品檢體中,部分被檢出含微量雞、牛等動物性成分,係因添加雞蛋及乳清蛋白成分之相關原料所致,其包裝上有標示添加雞蛋、含牛或乳清蛋白成分之相關原料者,即判定為合格產品。 台南市衛生局呼籲各素食生產業者,均應依照新規定做好自主管理,新的素食標示規定上路後,必須在包裝食品上標示說明,若宣稱是素食產品卻被驗出動物性成分或食品作不實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均被依法處辦,若是因製程品管不當而造成違反規定,則會令業者限期改正,若不改亦會依法處辦,一年再次違反者,還可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由於素食品是否掺葷,外觀難以辨識,因此建議素食消費者選購素食製品時,最好選擇包裝完整、信用良好的廠商,避免選購散裝、價廉、口味重及標示不清的素食產品,確保食品的品質安全,吃得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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