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警當場查獲騎贓車偷水溝蓋竊嫌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9.10.30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虎尾派出所,在虎尾鎮明正路38號前,查獲涉嫌騎乘贓車偷水溝蓋之犯嫌王志仁,並當場起獲贓車NUK-623號重機車與虎尾鎮公所所有之4塊水溝蓋等證物。
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警員陳膺吉與游朝棟等2人,執行肅竊查抄勤務,在虎尾鎮光復路與明正路口發現犯嫌王志仁所騎乘之NUK-623號重機車前踏板處放置有水溝蓋,行跡非常可疑,研判極有可能水溝蓋是偷竊得來的,便先行以手持行動電腦過濾該NUK-623號重機車後,發現該車為失竊重機車,警員陳膺吉與游朝棟2人此時更加肯定其所懷疑情事,於是即上前欲盤查,犯嫌王志仁見狀,因作賊心虛,不理會警方之攔查,立即騎乘機車加速逃逸,警員陳膺吉與游朝棟2人隨即在後追捕,並聯絡線上巡邏同仁加入圍捕工作,在追捕至虎尾鎮明正路38號前時,即攔停犯嫌,但在警員陳膺吉與游朝棟2人上前逮捕時,犯嫌並未乖乖就範,仍極力想逃跑,並與警員陳膺吉與游朝棟2人發生拉扯,在逮捕過程中警員陳膺吉與游朝棟2人手指雖因而負傷,但仍奮不顧身抓住犯嫌,終於當場制伏犯嫌王志仁,連同贓車NUK-623號重機車與虎尾鎮公所所有之4塊水溝蓋一同帶回派出所內偵詢後,依法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虎尾警分局長陳世寶表示:能當場查獲,對虎尾派出所警員陳膺吉與游朝棟2人執勤時警覺性高,發現可疑,立即尾隨跟監,並能通報攔截圍捕,當場查獲犯嫌,予以肯定嘉勉;且表示水溝蓋除利於清潔水溝外,並能保護行人行車安全,一但水溝蓋被偷,留下之水溝孔洞,極可能會造成他人因不察騎車摔倒之危險,對於竊嫌不顧他人安全而偷竊水溝蓋之行徑嚴厲譴責。
圖說:嫌犯所騎乘的贓車及虎尾鎮公所所有之4塊水溝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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