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漂流木供民眾自由撿拾清理一個月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宜蘭報導
2009.10.28
宜蘭縣政府表示,芭瑪颱風豪雨過後,造成縣轄海灘堆積之漂流木,依「處理天然漂流木應注意事項」之權責分工,災害發生後三日內已完成註記、打撈等工作,已經公告,供民眾自由撿拾清理一個月。
農業處表示,有關公告內容要點如下:
一、開放撿拾區域:宜蘭縣轄境海岸沙灘。
二、前揭區域僅限設籍於宜蘭縣之當地居民撿拾清理。
三、撿拾及搬運期間:自98年10月29日起至98年11月28日止。
四、開放撿拾期間,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將宜蘭縣納入警報警戒範圍內,該公告即自動失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考量民眾撿拾安全性及方便性,業已僱用大型機械於縣轄海岸沙灘整理漂流木,沿線聚成小堆,供民眾自由撿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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