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勞動人投入河濱公園環境維護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9.09.01
社會勞動新制今日上路,觸犯微罪的被告可易服社會勞動代替坐監刑罰,苗栗地檢署核准的首批社會勞動人今天投入苗栗市河濱公園環境維護工作,他們感念政府德政,賣力除草回饋鄉里。劉政鴻上午前往探視,遞上礦泉水慰勉他們的辛勞,也呼籲社會大眾「給真心悔悟的人,開一條自新的路。」
法務部仿傚美國對輕刑者「社區服務」的概念,推動新「社會勞動制度」。凡獲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罰金易服勞役的人,若沒錢繳罰金,又不想坐牢,都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今天參與河濱公園自行車道環境維護的20位社會勞動人,在酷暑下揮汗除草、撿拾垃圾、石頭,但他們並不引以為苦;陳姓社會勞動人說,易服勞動代替入監服刑,讓他不致中斷工作,又能照顧家庭,「感恩啦!以後再也不會酒駕觸法了。」
劉政鴻與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賴哲雄、市長鄒玉梅等人上午前往視察,看到自行車道沿線樹叢下的雜草都被清理得乾乾淨淨,休閒旅遊空間更安全舒適,加以慰勉,並表示民眾到河濱公園運動定能感受到社會勞動人的努力。
劉政鴻說,非重刑犯參與社會勞動服務,對他們心理調適有幫助,他殷切期盼鄉親都能守法,如果不慎觸法,社會勞動新制是給犯錯者一個改過自新、回饋社會的機會,也是給他的家庭一個機會。
賴哲雄指出,聲請的被告只要獲檢察官同意,就可到政府機關、學校、公益團體、社區等,從事環境清潔、修繕、弱勢服務、文書處理等工作,若有水電、油漆等專才也會儘量安排適合發揮所長的單位服務;檢察官對個案都仔細篩選適用,並切實管制考核,不會對社會造成負擔。
苗栗地檢署統計,首批核准社會勞動人共60位,年齡層分布在30~50歲之間,最年輕的19歲,年長的64歲;學歷以國中居多、高中(職)次之;所犯的刑案以酒駕最多,其次為竊盜、違反著作權等。
苗栗縣勞動社會人除了維護苗栗市河濱公園環境整潔工作外,2日另有20名人力將協助竹南鎮公所清理崎頂海域的垃圾,4日也有10多人將前往通霄海青老人養護中心執行義務勞務,包括看護老人、為老人剪髮及整修中心被風災摧毀的設施等。
苗栗地檢署主任觀護人李孟珍表示,經檢察官核准易服,提供無償勞務的計算方式是用6小時勞動折抵1天刑期,且必須在1年內履行完畢。她勉勵社會勞動人應珍惜此一免除入監服刑的機會,未遵守規定或沒有做完時數,一樣會被撤銷,依法院原判決服刑或繳納罰金。
社會勞動的服務對象範圍廣泛,包括政府機關、學校、行政法人、公益團體或社區等,只要通過審查,檢察署就會遴聘為執行機構,有意申請的單位可與苗栗地檢署聯繫,電話:037-353410轉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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