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造成車輛受損車主可減免期間牌照稅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清森/高雄報導
2009.08.24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莫拉克颱風來襲帶來強風豪雨,造成災區民眾財產損失慘重,為減輕受災戶之稅負,該局特訂定因應「莫拉克颱風」辦理各類稅捐減免作業要點,並經楊縣長核准施行。其中使用牌照稅之減免標準、申辦期限及方式如下:
一、減免標準:
(一) 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天災受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報廢者,准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使用牌照稅並追溯自災害發生之日起停徵。
(二) 汽車、機車(151cc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憑修車廠進出廠證明,確可證明有停駛情形者,准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使用牌照稅並追溯自災害發生之日起減徵。
二、申辦期限及方式:
(一) 該局為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對莫拉克颱風受災車輛汽車燃料使用費減免申請期限(至99年1月31日止)一致,本次受災之納稅義務人得於99年1月31日前逕向該局或岡山、旗山兩分局申請。
(二) 為體恤災區民眾及加強便民服務,該局已與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取得共識,雙方互相通報資料運用辦理減免,以免遺漏。
(三) 對於已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報廢之車主,該局會主動辦理退稅,免由車主個別提出申請。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20.09.28
市府:依公司法改派高輪公司董事2018.03.05
推動新南向政策中油與正修產學合作2008.05.20
中鋼員眷自強活動扎根企業社會責任理念2010.01.19
血荒!高雄關稅局局長帶頭捐熱血2020.09.12
高雄港務分公司疼惜序大人拋磚引玉送暖傳愛2019.06.01
加工處舉辦健走暨親子寫生比賽2008.05.28
高雄關稅局舉辦網際網路班2025.08.13
高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首座公辦都更案(前金區後金段)公告招商 預計吸引民間投資5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