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撿拾漂流木以免觸法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素珍信義報導
2009.08.14
林管處表示,莫拉克颱風過後,濁水溪、陳有蘭溪等主要河川堆積許多漂流木,請勿冒險進入河川行水區撿拾,以免發生危險或觸法。
莫拉克颱風過後,濁水溪、陳有蘭溪等主要河川堆積許多漂流木,依照規定,颱風過後1個月內,民眾不得下溪撿拾溪中漂流木,現林管處正與縣政府人員就主要河川之漂流木進行註記、辨識、檢尺、打撈、集運等工作,經統籌整理後才會依法公告撿拾,南投林管處強調,漂流木是屬於國有財產,未經公告不得私自撿拾,為民眾生命安全著想,請不要在颱風過後冒險進入河川行水區撿拾,並再次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欲私自撿拾而誤觸法令。
圖說:漂流木為國有財產,均在木頭上註記及檢尺作業標記,不得隨意撿拾據為私有。(記者吳素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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