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勤務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9.07.30
臺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為避免酒後駕車行為發生,消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將於98年7月31日執行98年7月份局頒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當日專案勤務並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以遏阻酒後駕車行為,以維大眾安全。
台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再次提醒駕駛朋友,駕駛汽車經酒精測定器測試酒精濃度超過標準,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另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者,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吊銷該駕駛執照;確保民眾行車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如有飲酒,請未飲酒之家(友)人駕駛車輛,或乘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計程車,以維本身及他人生命、身體之安全。台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有提供「代叫計程車」服務(服務電話:06-6323297),請善加利用。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2.04.17
2012梅嶺賞螢季4/21熱鬧登場2008.07.09
酒癮防治你我來把關2009.02.16
台南市四草A1保護區監測塔16日落成啟用2012.06.05
臺南市出現日本腦炎確定病例2008.08.19
許添財拜訪奧運舉重銅牌國手陳葦綾2008.07.22
臺灣本島銷售之車用柴油中添加1%的生質柴油2012.07.20
台南-口腔保健從小做起2013.12.25
疑吸毒過量男陳屍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