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果應訂定農藥殘留安全容許量座談會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9.07.28
一直為農民朋友所困擾的蔬果農藥安全用量問題,28日下午由縣府出面和縣聯合社共同召開「蔬果應訂定農藥殘留安全容許量」座談會,會中並做成4大建議案;縣長蘇治芬表示,農民的訴求證明我們農業首都的農民相當有智慧,中央絕對不能小看與忽視;聯合社主席陳清山則建請相關單位妥善研議,全力協助農民,並儘早公佈實施,讓農民有法可循。
座談會經過農友們熱烈討論做成4項建議案,1.取消農藥推薦與非推薦制度,訂定各類農藥用於各類蔬果之環境背景值或暫訂容許量。2.進口農產品殘留檢驗標準應與國產同一農產品之標準一致。3應重視生化快速檢驗法,該法能即時攔截問題蔬果,確保消費者與生產者權益。4.農作物分類表中的農作物歸類有待檢討,建請防檢局不要再自創類別,增加農民困擾,讓農民更有效、更安全使用農藥。
有鑑於農民時常因農產品被檢驗用藥不合標準而受罰,多次向縣府及相關單位陳情,縣長蘇治芬深知農民疾苦,因此指示農業處與縣聯合社共同召開「蔬果應訂定農藥殘留安全容許量」座談會,邀請衛生署、農糧署、防檢局、藥試所等官員與會,縣內各社場負責人及農友近200人參加。
蘇治芬表示,雲林縣的農民有智慧,希望所有建議案中央都能重視,她也再次向農友說明,農業首都的下一段目標,是爭取雲嘉設置國家級的農業經濟特區,由中央專款專案補助,利用雲嘉區域的優勢,提升農業競爭力,保障農民的權益。
另外針對爭取多時的開放達滅芬用藥,也是在縣府積極努力爭取下才獲得開放使用,但仍僅限於使用在十字花科,為此,蘇縣長當場再次請農藥試驗所幫忙,爭取趕在十月前就能全面於小葉菜類及包葉菜類使用,當然農民仍需遵守安全標準值;農業處長呂政璋也強調,蘇縣長體恤農民,所以對於安檢量不合格者多以勸導代替罰鍰,也希望這次的4大訴求,中央能正視地方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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