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獎金就拖?危橋改建龜速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09.07.09
七、八月是颱風季,國內主要危橋卻久未改建完成,引發國民黨立委羅淑蕾關注,認為相關單位督導失職,導致工期延宕,「美國可以十八天完成,我們要兩、三年?」交通部公路總局解釋,美國有獎金制度,所以廠商願意趕工;台灣沒有此制度,且受限於《政府採購法》重重限制所致。
不只修橋修得慢,昨日與會的公共工程委員會與交通部官員還鬧意見不合。工程會認為可用統包方式處理,但公路總局官員會後私下打槍說:「統包方式根本行不通!」
劉揆一怒 工期從四年變兩年
羅淑蕾痛批「劉揆一怒,工期從四年變兩年,如再怒,是不是可從兩年變一年或半年?」中國有很多地方搭建一座橋只需廿天,日本只要半年,為何台灣要這麼久?以台灣的技術,根本說不過去,沒有獎金就慢慢拖,這是不對的。
羅淑蕾昨日舉行「危橋變斷橋?天災變人禍?」記者會,公布七月一日派助理突襲檢查「十大危橋」中的台中縣后豐橋、烏溪橋及苗栗市龜山橋結果。
交部建議 修正獎金制促趕工
后豐橋施工進度僅三成,現場勘查還空無一人,絲毫看不出在動工,「部長六月底才剛勘查過,七月一日就沒見人影,根本只會敷衍長官!」
羅淑蕾指出,民國九十六年,美國舊金山一段高速公路交流道發生坍塌,僅十八天就修復通車,台灣的工期卻動輒兩、三年。問題出在權責單位多頭馬車,有些橋樑歸屬中央,有些歸地方政府,難怪台灣的行政效率評比退步。
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吳瑞龍表示,美國有獎金制度,以每提前一天完工計算,獎金可能比工程費划得來,所以包商會趕工,建議修正獎金制度,增加廠商趕工意願。他並說,國內也有趕工獎金制度,但因上限不得超過決標總價的三%,獎金額度根本激不起廠商興致。誘因低,業者又得另負工程延遲的違約風險,根本不願簽約,美國發放比例則比國內高許多。
據了解,去年后豐大橋發包時,業者就婉拒與公路總局簽趕工約定,《公共工程發放趕工獎金實施要點》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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