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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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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

水利署推水再利用再生水模廠計畫帶頭跑

台灣新聞網記者夏起玲/中市報導
2009.06.26
水再生利用不受天候影響,水量大且穩定,可以減少天然水資源開發及污水排放,水利署近年積極促進水再生利用產業發展,並提出行動三部曲,而目前台中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模廠及楠梓加工出口區水再生利用模廠已發揮帶頭指標作用。 水利署表示;IPCC於2007年發表的評估報告已將水再生利用列為因應氣候變遷衝擊的有效調適策略,世界各國亦已逐漸將其規劃供作平時民生次級用水及工業用水或作為乾旱時期之救急水源。 國外成功的發展經驗,均先進行相關驗證並且設置水再生廠,以獲取操作營運參數,並透過驗證計畫證明使用再用水安全無虞,以卸除民眾疑慮並建立使用信心。 新加坡甚至已將再生水注入水庫,與原水混合後,經進一步處理成為飲用水,在水再生利用的技術已無問題。 國內推動水再生利用,受限於自來水水價尚未合理化,以及欠缺母法有效提供獎勵及強制措施,為因應氣候變遷衝擊及避免艾利颱風期間桃園地區缺水造成重大損失近50億元的慘痛經驗再度發生,水利署因此提出行動三部曲計畫。 首部曲為從96年起規劃及推動為期5年的「水再生利用產業發展科技計畫」預計投入約4億元經費進行水再生技術及模廠之研究,並以生活污水再生利用之台中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模廠、工業綜合廢水再生利用之楠梓加工出口區水再生利用模型廠建置及驗證計畫,為指標性之旗艦計畫。 二部曲是今年並將研提新興水源發展先期實施計畫,由各部會針對主管之工業區、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環保科技園區、農業生技園區及廢污水廠放流水等,選擇適當地區推動再生水示範計畫,並各自檢討修訂相關法規,促進水再生利用之推動。 三部曲為水利署將進一步提供再生水取供及取用事業興辦及管理,以及獎勵及強制措施等之法源,將制訂「新興水源發展條例」,營造水再生利用產業發展環境。 藉由政府帶頭推動、多管齊下之政策下,在面對氣候變遷衝擊的嚴峻環境下,水再生利用可望隨著水價合理化及技術成本之降低而逐漸蓬勃發展。 水利署於97年10月完成台中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模廠及試用計畫,生活污水方回收再生利用,供工業及民生次級用途的再生水,並與台中市政府通力合作自97年11月起開放參觀、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成效良好。 另,在工業區綜合廢水水再生利用方面,選定楠梓加工出口區辦理每日處理4,000噸廢水及產出1,800噸再生水之模廠建置,並結合區內廠商參與驗證,將再生水直接使用於工業製程。經模廠處理後為低導電度之優質軟水,比自來水更符合區內工廠用水需求,可減少廠商原有純水處理設備之負擔,具經濟效益。 楠梓加工出口區水再生利用模型廠建置及驗證計畫,經水利署及楠梓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努力、突破水價及用水者意願等困難,以建立利基型營運模式為目標,目前估算操作費用每噸約12.5元,扣除減少排放之海洋放流費用,加上土地租金及管線攤提費用,廠商將以低於自來水價每噸9.9元之分攤費用使用再生水。 楠梓加工出口區水再生利用模型廠建置及驗證計畫,於今年6月辦理公開閱覽、8月發包動工,預計在99年建廠、100年開始操作營運。 台中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模廠及楠梓加工出口區水再生利用模廠為台灣水再生利用產業推動之指標先趨計畫,建置及驗證成果將做為後續擴大推動至其他生活污水廠或工業區辦理之參考,除了降低高缺水地區之缺水風險外,將可大幅提升國相關水再生技術,創造新興環保產業商機,為台灣再生水利用跨出最重要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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