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6號兩旁道路樹立違法招牌破壞景觀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09.06.24
南投縣政府表示,剛開通車不久的國道6號,道路兩旁已被商家悄悄樹立起未經許可的廣告招牌,嚴重破壞沿途怡人景觀,讓用路人反感不已,縣府建設處為維護重要道路景觀,將嚴處違規之廣告招牌,該處並呼籲縣民一同維護轄內道路景觀資源,不要擅自設立廣告招牌,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建設處表示,依建築法之規定,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該處表示,國道六號道路,自霧峰至埔里依山傍水,駕車行駛於路上,沿路風景怡人,惟近來發現沿道路兩旁漸有未經許可之廣告招牌出現破壞景觀,縣府為維護一重要觀光道路景觀
,對違反規定之廣告招牌決予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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