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幼童認定證明7/1起開始申辦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9.06.22
苗栗縣教育處今天表示,家有4足歲以上的幼稚園小朋友家長要注意了!
為協助中低收入家庭幼兒獲得適當的托教服務,及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由教育部及內政部所共同發起的「中低收入幼童托教」補助計畫,98年度第二階段自7月1日起開始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9月15日,有需要的家長請盡快至幼兒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辦理。
98年度申辦時間分為1月1日至3月15日、7月1日至9月15日兩階段;有效期限則至12月31日止。家長持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份認定申請表、全戶戶籍謄本、96年度全戶綜合所得證明及不動產證明,即可至鄉鎮市公所辦理申請。
該證明書僅供三項用途使用,非下列三項用途者,請勿以此證明當作任何減免之依據:(一)5歲幼兒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二)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三)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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