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民眾禁止露天燃燒廢棄物空氣污染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9.05.14
環境保護局今日指出,稻米收成的時節即將到來,氣候酷暑又乾燥,農民及民眾露天燃燒稻草、垃圾、樹葉雜草或其他雜物的情形日益嚴重,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關心縣民健康及生活品質,再次提醒露天燃燒廢棄物對於造成空氣污染的嚴重性。
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課表示,由於露天燃燒所產生的濃煙,除了會增加粒狀污染物濃度外,也會增加臭氧濃度,當含量太高時,呼吸器官會喪失正常的防禦功能,威脅人體健康,嚴重的話還會影響交通行車的安全,甚至還會引發火災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所以正視民眾露天燃燒的問題,是當前要務。
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伯舒建議民眾可以以有機堆肥、回收再利用、或交由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分類掩埋焚化來替代露天燃燒廢棄物,避免空氣污染或是影響交通安全。民眾若露天燃燒稻草、垃圾、樹葉或其他雜物均屬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若致發生車輛造成傷亡時,必須負刑事責任;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新台幣六仟元或以下之罰鍰。』
劉伯舒說,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關心苗栗縣縣民的健康、行車安全,並為提升縣內空氣品質,將針對露天燃燒廢棄物強力宣導外,亦會加強查緝的工作,以期許達到保護縣民健康及生活品質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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