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集鎮代建議以勸導方式代替違規重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顏高/集集報導
2009.05.12
集集鎮民代表會,今天建請縣警局,研究以勸導方式代替違規重罰,廢除獎勵金制度,導正民眾正確觀念,遵守交通規則
,以維行車安全案。
集集鎮民代表會主席陳榮森,今天在定期會中表示,目前景氣不好,失業民眾多,大家一片苦哈哈,民眾生活壓力大,車輛駕駛再處罰鍰,無異雪上加霜,請體恤民眾,不要動輒重罰,據報集集某員警,因取締成效高,又發財升官。
並建議以台中市政府採用先勸導再處罰方式,交通事故及竊盜明顯減少,導正民眾正確觀念,遵守交通規則,才是重要課題。
該建議案獲全體代表一致熱烈支持,鎮代蔡至哲抨擊稱,交通規則經常修改,民眾對交通規則不清楚,經常為小違規受罰,在不甘願或無力交罰款,就沿生其他事故,警察有高薪資,不應再設「績效」及「獎勵金」,他建議警政署廢除獎勵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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