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漁業資源保育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9.04.21
近來有漁民反應在魚市場發現常有小魚苗被捕撈上岸,當成雜魚販售情事,台南市政府呼籲所有漁民朋友認同資源保育與其生計息息相關,除配合政府公告沿近海域禁魚區限制事項外,並針對體型太小的魚苗,請高抬貴手不要捕撈,為促進漁業資源生生不息而努力。
漁業資源保育工作,係促進漁業資源之合理開發利用,提高沿近海域內之漁業生產力。為保育市轄沿近海域漁業資源及仔稚魚繁殖,促進資源永續利用,加強漁業資源保育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目前漁業署公告距岸3海浬內禁止拖網漁業作業,而台南市政府公告禁止燈火漁業漁船進入市轄6浬內海域作業及除每年11月至翌年2月,公告禁止叉手網漁業漁船進入市轄三浬海域作業。以上公告禁止事項皆為管理沿近海域漁業資源、促使資源永續利用之必要作為,請漁民朋友勿以身試法,配合公告限制事項,共同來確保沿近海漁業資源的豐沛與永續。
除了配合政府公告沿近海域禁魚區限制事項,台南市政府再次籲請所有漁民朋友高抬貴手,進行漁撈作業請針對目標魚種,選用適宜網具及網目,避免使用過小網目之網具,將大、小魚一網打盡,嚴重破壞仔稚魚資源的行為。大家共同努力確保漁業資源生生不息,俾供人類長久的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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