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加強執行取締道路障礙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市報導
2009.04.08
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為維護市場周邊道路與交通要道保持清潔暢通及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持續加強執行整理清除道路障礙,以淨化道路空間,維護交通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及生命財產安全。
該分局將採不定時段分別於日(夜)間針對轄內等各要道、路段,對有占用道路堆放廣告旗幟、招牌、雜物等,實施清除工作,並請市政府環保局等各相關單位,協助配合執行取締、拆除、清除等工作。
另對於違規攤販、違規廣告車輛及未經許可之舊衣回收箱將列為重點整理及清除,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82、83條予以告發取締,為避免民眾本身受罰及造成個人損失。
第三分局呼籲民眾勿存觀望態度,並應尊重用路人權益,配合執行自動清除以維道路交通安全,也請民眾踴躍檢舉路障案件,共同創造美好又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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