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擅自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09.04.06
新竹縣稅捐稽徵處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將被視為移用牌照,依法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該處指出,不少納稅義務人以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只要座椅不載人,仍可以貨車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其實不然,小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論該座椅是否有載人,應自變更之日起改以小客車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
因此該處特別籲請車輛所有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款,否則一經查獲被處以罰鍰,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11.02
肉品產地標示貼紙 供民眾購買選擇2009.03.23
4/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2012.06.16
新竹縣長盃跆拳道錦標賽16、17日舉行2010.05.04
身障團體力挺邱鏡淳實施老人年金排富條款2009.01.13
打造研究園區 鄭永金力爭落腳竹縣2009.04.27
高鐵車站周邊規劃設置簡易棒球場2008.05.31
大家來減碳 簡單護地球植樹減碳活動2012.06.13
竹縣因豪雨造成財產損失可提減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