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四不二記得」原則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9.03.24
臺南縣消防局為加強防範清明節掃墓期間火災發生,呼籲民眾遵守「四不二記得」: 雜草不亂燒、煙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並請民眾於燃燒冥紙前應提水備用,除可於火勢不當延燒時儘速滅火,亦可用於離開前熄滅餘燼,避免復燃,導致山林火災甚至延燒鄰近住家等建築物。
由於民俗節日期間敬神祭祖、慎終追遠傳統。於掃墓時,易因燃燒冥紙引燃墓園周邊雜草,製造空氣汙染甚而發生災害波及農作物、建築物。且因燃燒之濃煙瀰漫,容易造成道路視線不良而引發交通事故。除了籲請各鄉、鎮、市公所提前配合剷除雜草,並請民眾共同推行敬鮮花、防火災、做環保。掃墓完應於離開前將垃圾、雜草、廢棄物收集後放置於垃圾桶內,以維護環境清潔。
臺南縣消防局為擴大為民服務及減少火災發生,特於清明期間內(98年3月25日至4月5日)出動消防人員、車輛、義消、婦女防火宣導隊至轄內各主要墓地(公墓─220處、私墓─30處、靈骨塔─29處),加強宣導、巡邏及警戒並提供水源供民眾取用清潔及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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