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處將清查身心障礙免稅車輛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09.03.23
縣政府副縣長陳興照今日提醒身心障礙人士,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人以1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1輛為限。
縣稅捐處表示:經審查符合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之案件,該處會定期將免稅資料,與戶政機關之戶籍檔案交查勾稽,如發現已不符免稅要件(如身心障礙者或車主已過世、身心障礙者與車主戶籍不同等),即取消其免徵使用牌照稅之優惠。
該處也指出為防止民眾利用身心障礙人士名義,取巧規避稅負,對於此類免稅車輛將列入稽查重點持續查察,希望民眾勿鑽法律漏洞。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8.18
鄭永金指示全力支援災區救災2009.11.13
新竹縣府投入16億6700萬辦芎林區段徵收2008.01.16
新竹市長視察湳雅派出所新建工程進度2012.09.12
新竹警匪鬥智偷車賊終被逮2012.07.11
竹縣消防局做花燈不輸專業2007.12.13
2007年「菸害新法、拒菸有辦法」2011.11.23
新竹縣府辦理藝文饗宴 受肯定2008.09.05
鄭宋麗華慰問弱勢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