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處將清查身心障礙免稅車輛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09.03.23
縣政府副縣長陳興照今日提醒身心障礙人士,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人以1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1輛為限。
縣稅捐處表示:經審查符合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之案件,該處會定期將免稅資料,與戶政機關之戶籍檔案交查勾稽,如發現已不符免稅要件(如身心障礙者或車主已過世、身心障礙者與車主戶籍不同等),即取消其免徵使用牌照稅之優惠。
該處也指出為防止民眾利用身心障礙人士名義,取巧規避稅負,對於此類免稅車輛將列入稽查重點持續查察,希望民眾勿鑽法律漏洞。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2.19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救助標準2008.01.23
2008柑橘產業文化活動暨農特產品展售會2012.06.14
新竹尖石鄉發生群震氣象局毛毛的2012.08.11
北埔膨風茶節熱鬧展開體驗客家趣2009.10.20
陳興照探視百歲人瑞2009.09.25
10/27日縣民集團結婚歡迎民眾到場觀禮2011.04.18
韓大學生來台環島 見識竹縣警方的熱心2008.09.02
非法傾倒廢棄物嚴懲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