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處將清查身心障礙免稅車輛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09.03.23
縣政府副縣長陳興照今日提醒身心障礙人士,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人以1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1輛為限。
縣稅捐處表示:經審查符合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之案件,該處會定期將免稅資料,與戶政機關之戶籍檔案交查勾稽,如發現已不符免稅要件(如身心障礙者或車主已過世、身心障礙者與車主戶籍不同等),即取消其免徵使用牌照稅之優惠。
該處也指出為防止民眾利用身心障礙人士名義,取巧規避稅負,對於此類免稅車輛將列入稽查重點持續查察,希望民眾勿鑽法律漏洞。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8.11
鄭永金與反污泥廠陳情民眾溝通2011.08.14
竹縣雲端樂活卡串起智慧生活獲總統支持2008.07.02
縣警局舉行督察長接典禮2008.12.03
竹縣議員關心芎林鄉農業發展2008.11.19
鄭永金表彰孝心孝行楷模2012.05.17
議員:區域均衡發展邱鏡淳:不重南輕北2010.12.14
新竹縣柑橘評鑑、栟柑及農特產展售2012.06.02
腸病毒高峰期衛生局:加強衛教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