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處將清查身心障礙免稅車輛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09.03.23
縣政府副縣長陳興照今日提醒身心障礙人士,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人以1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1輛為限。
縣稅捐處表示:經審查符合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之案件,該處會定期將免稅資料,與戶政機關之戶籍檔案交查勾稽,如發現已不符免稅要件(如身心障礙者或車主已過世、身心障礙者與車主戶籍不同等),即取消其免徵使用牌照稅之優惠。
該處也指出為防止民眾利用身心障礙人士名義,取巧規避稅負,對於此類免稅車輛將列入稽查重點持續查察,希望民眾勿鑽法律漏洞。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7.14
鄭永金頒獎表揚竹縣龍眼蜜評鑑優勝者2011.01.07
「琉璃湯圓」討喜氣創意料理驚艷全場2008.06.23
違規休閒農場消保官重罰2008.11.16
竹縣舉辦麻將聯誼賽2013.06.16
竹縣打造運動島游泳派對開幕2012.08.07
彩繪神豬創意十足喜迎義民祭2007.12.30
新竹市風城健康養生促進會會員大會2009.03.22
「1895」在新埔鎮枋寮雙堂屋原址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