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擴權查個資立院將成最大徵信社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09.03.10
立委提案增訂個資法立委免責條款,讓立委問政可不經告知而任意蒐集民眾負債、政黨傾向、升遷等個人資料,並獲法務部同意,民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說,若立院通過這法案,有可能讓立院成為全國最大的徵信社,並助長爆料文化;也有檢察官說,這有違法務部宣傳海報「個資無國界、保護零威脅」口號。法務部面對各界撻伐,昨晚突一改立場表示「還要審慎評估」。
法界憂助長爆料文化
原本法務部到昨天傍晚,仍表示同意增訂「立委免責權條款」的立場,並指要發新聞稿說明,但昨晚九點多政策大轉彎,政務次長黃世銘說,法務部會審慎評估,並取消發新聞稿。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指出,個資法草案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立院委員會審查草案時,司法院曾建議在立委免責條款內,加上但書:「對於無關公益屬於私德者不行(免責)」,顯示司院其實是反對立委免責條款。
民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認為,這是立委擴權的「自肥立法」,他看不出有立此法的必要。他說,將蒐集個人資料列入民代免責權範圍,是個孤兒立法,雖然大法官解釋認為立委有調查權,但目前立委如何執行調查權並無法律規定,也就是說,立委目前難以執行調查權,即便修法讓民代可不經當事人同意蒐集個資,也不等同醫院、學校或公務單位就一定得提供個人資料給民代。他指出,公務機關可以拒絕立委調閱個資的要求,立委僅能自行去蒐集,因此,高涌誠認為現階段立這個法「很奇怪」。
法部改口要再審慎評估
有資深檢察官指出,這個法律若通過,立委自第三人處取得的個人資料,可未經當事人同意而運用,將來有可能出現一種狀況,就是有人去廣泛蒐集個人資料,然後再販賣或提供給立委,立委即可任意蒐集個人資料,這恐會讓立法院成為全國最大的合法徵信社,有心人士也會藉提供個資供立委爆料的方法,達到打擊政敵或對手的目的。
高涌誠指出,立委不經通知,即蒐集個人資料拿來問政,他認為「問政」的定義也不明確,應該只能限用在質詢台上;而且他認為,質詢不等於爆料,兩者應該要有區隔,相關的法律條文應該要更明確,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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