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明存款3361萬陳雲南掛零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09.03.03
財產申報制度新法上路,根據監察院資料顯示,檢察總長陳聰明夫婦存款有三千三百六十一萬餘元,基金有二百七十六萬五千元,還有四百八十萬元的債權,陳聰明另與人合夥投資土地約百萬元。
陳聰明:二千餘萬為夫妻退休金
對身為檢方存款大戶,陳聰明說當中有一千二百多萬元是司法官退職金,是他在任總長前辦理司法官退休時暫領,要等正式卸下公職才可動用;另千餘萬元是他任國中教師的妻子退休後的退休金及存款。
陳聰明說,在擔任總長前,每月薪水十八萬餘元,大都存起來;他說,司法官待遇比一般公務員好,自己財產還算普通。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新制去年十月實施,規定十二職等以上的司法官、文官與少將編階以上主官,都必須於去年底向監察院提出財產申報,申報內容包括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的投資,每類總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的財產,每項(件)價額為新台幣廿萬元。
資料顯示,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與檢察官越方如存款都掛零,但陳雲南夫婦名下有二筆土地與一筆房屋及房貸連帶保證債務七百零三萬餘元;越方如與夫婿名下有三筆土地與四筆房屋及有價證券計七百廿八萬二千餘元,還有一筆二百五十萬元的債權。
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夫婦名下有六筆土地與三筆房屋,存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七十五元,有價證券登記一百九十一萬四千零五十元,房貸四百萬元;朱朝亮夫婦名下有十二筆土地與四筆房屋,存款共四百六十七萬六千八百餘元,有價證券登記一千三百七十四萬一千餘元。
檢察官沈明倫夫婦名下存款共計九百七十七萬二千餘元,有價證券五百廿八萬二千餘元,還有七筆土地與六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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