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犯罪被害人子女免繳學雜費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 雲林報導
2009.02.10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運用緩起處分金,在開學前即辦理家境貧困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免繳交學雜費,將有一百多位就學子女受惠,金額高達一百萬元以上。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自幼在清寒貧苦的家庭成長,最能感受犯罪被害人在受傷後無奈及無助的心情,尤其是在開學前為籌措學雜費而傷腦筋,所以在這不景氣的寒冬中搶救失學大作戰,加碼送暖,希望被害人子女不因外在種種因素而失學,因喪失競爭力而無法改變家庭環境。
住虎尾鎮西安里的陳X山不幸於九十三年六月車禍死亡,遺留妻子替人修改衣服維生,其三名兒子分別就讀中台科技大學、清華大學、中興大學,原已準備申請助學貸款,獲悉上述消息後,喜出望外,全家人都相當感謝政府的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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