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府與新港基金會共創行銷平台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9.02.04
嘉義縣長陳明文和新港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張瑞隆今日上午共同簽署「表演藝術行銷平台合作協議」,未來將持續在良好的合作基礎下,努力行銷表演團隊,為雲嘉地區的觀眾引介更多更好的台灣表演團隊。
表演藝術行銷平台合作計畫係透過各縣市在地的行銷平台,協助表演團隊解決長期面臨跨縣市演出觀眾來源不易掌握、推票困難、跨縣市旅運成本高、行銷預算有限、在地人脈無法長期經營與累積等困境,經由各地區行銷平台的協助,找出適合當地的宣傳方式,開發並累積在地藝文觀眾,進而帶動國內整體表演藝術票房的提升。
嘉義縣行銷平台由新港文教基金會和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共同合作,九十五年度起執行至今,九十八年度全國只剩下四個行銷平台,其中台北、台中和高雄均屬都會區,嘉縣是唯一非都會區的行銷平台,雖然表演藝術觀眾群不及都會區多,但嘉縣行銷平台三年來已交出亮麗的成績單。
文化處表示,嘉縣行銷平台由新港文教基金會負責行銷執行,挑選外縣市到表演藝術中心售票演出的節目,透過DM、記者會、網路、社區及校園推廣、刊物、問卷、結合表演藝術中心VIP會員卡的推動,協助團隊行銷節目,三年來執行超過六十場次的演出,建立了一萬一千四百八十八筆的有效觀眾資料,平均票房高達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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