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春節期間勿向公務員送禮邀宴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09.01.17
春節到了,高雄市長陳菊呼籲全體市民及工商團體,春節期間請勿向市府員工「送禮」、「邀宴」,並要求公教同仁要恪遵「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不容許在道德操守上有任何瑕疵,以廉潔效率,提供市民最佳的施政服務。
陳菊表示,清廉一直是她從政最重要的資產,市府已訂定「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藉以規範高雄市政府員工的請託關說、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相關廉政倫理事件之認定標準及處理程序,市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均一體適用。
為落實陳菊清廉施政理念,市府日前通函所屬各機關、學校,農曆新年即將來臨,鑑於國人傳統有送禮、飲宴之民俗,為免同仁因收禮或飲宴,而違反該項規範,特別重申市府各機關、學校、市營事業及市立醫院之員工,對於與機關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原則應予拒絕收受,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陳菊說,如遇有市府員工主動需索或要求飲宴,應立即向高雄市政府政風處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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