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溢領費用自肥?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09.01.17
監察院向來以整飭官箴、澄清吏治、監督官員為職責,卻被爆疑似溢領費用的自肥爭議。
考選部資料顯示,該屆監委去年八月一日上任,卻有四位監委照領上任前就已辦過的國家考試監試酬勞,每次約三萬到三萬五千元。
另外,監院從九十四年二月起到去年八月一日止,曾長達三年半因沒有監委而並未查案。
但在此期間,監院官員職工從上到下,都照領「監院職員工協查研究費」共約一億多元。
立委獲悉後表示,這兩筆費用都有溢領之嫌,主張國庫追回款項。
監院表示,監委監試工作不僅考試當天,還包括相關流程,因此就職後只要仍有參與,領取監試費用並無疑義。
而在沒有監委期間,監院員工處理請願書狀、協助陳情人改走行政救濟、訴願等途徑,平反不少案子,相關協查費是立院八十二年監院改制後即同意撥付,並無不法。
不過,有監察院及考試院官員私下說,國考有二次典試會議,第二次是在考試日後,監試委員也要參加,該四位監委僅參與後半段流程,工作做一半卻領全額監試費,是否適當確有爭議。
去年考選部共辦十五次國家考試,其中四次考試時間是在去年監委上任前的六、七月間。
監試工作雖行禮如儀,但依監試法規定,「凡組織典試委員會辦理之考試,應咨請監察院派監察委員監試」,考試院官員說,由於當時沒有監委,四次考試均由典試委員長指派典試委員兼任監試。
依監試法,監試委員必須監視七項工作,包括試卷彌封、彌封姓名冊固封保管,試題繕印、封存及分發,試卷點封、彌封姓名冊開拆及對號、應考人考試成績之審查、及格人員之榜示及公布。本屆監委八月一日才上任,卻仍照領八月以前辦理四次考試的全額監試酬勞。
民進黨團質疑,監委職司風憲,應嚴以律己,不應領取遭質疑的費用,且三年半沒有監委查案期間,但監院上下,從職員到技工、工友卻都照領每月四千到八千元不等的「監院職員工協查研究費」,等同每年變相加薪四點八萬到九點六萬元,三年半多領公帑一億多元,形成沒查案照領協查費的荒謬情況,國庫應追回遭溢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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