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15日前發放消費券領取通知單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09.01.08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長林學仕表示,為振興經濟,發放消費券的前置作業正緊鑼密鼓進行,預計在15日前消費券領取通知單將發放到各戶。
元月18日時全縣將設置425個消費券發放所,民眾如在18日未能領取消費券,可依消費券領取通知單說明,向指定郵局領取
。
林學仕表示,各戶政事務所已經完成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名冊、通知單及委託書編造作業,估計南投縣消費券應發放的人數近53萬人,消費券領取通知單及委託書則預計在15日前會發放到各住戶,通知在元月18日到指定的消費券發放所領取。
他說,發放消費券當天,請民眾要記得帶通知單、國民身份証及印章,前往指定的發放所領取。
他預估當天會有很多人會前往排隊領券,為避免浪費時間,建議每戶委託一人代表領券即可。
如果不方便領取消費券,也可以委託親戚或朋友代領,但代領消費券要有委託書並注意相關規定,希望民眾要注意消費券領取通知單上的說明。
林學仕表示,如果民眾在元月18日來不及領取消費券,也可按照消費券領取通知單的說明,到指定的郵局領券。
林學仕說,強調冒領消費券是違法的行為,一旦發現冒領,將通知警察機關處理,千萬不可以身試法。
另外,領取消費券後,如有遺失或毀損,政府不會另行補發
,希望民眾妥為保管外,也要在8月30日前的有效期間內使用消費券,逾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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