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烏賊車環保局發給獎勵金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9.01.06
苗栗縣環保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課表示,為鼓勵民眾檢舉烏賊車,自98年1月1日開始,除了可參加行政院環境保署年度抽獎活動外,還將發給獎勵金。
未來只要檢舉人拍下近、中、遠3張不同距離的烏賊車照片,且每張照片均可清晰顯示拍攝日期、時間、地點、車號、背景及排煙污染情形嚴重供佐證,於30日內向環保單位檢舉,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經環保局成立之審查委員會審查,認定有污染之虞者,每件就可獲得300元獎勵金。
環保局表示,民眾一旦發現烏賊車,可透過全國免付費環保公害陳情專線,或上環保署「烏賊車檢舉網站」檢舉。
該補助自即日起開放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由環保局通知車主,由於名額有限,先辦先贏。
環保局呼籲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使用電動車及自行車等乾淨能源車輛,減少汽機車空氣污染物排放,推動全體縣民落實「節能減碳」及2008國際環境日主題「踢除舊習,邁向低碳經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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