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羈押庭被提「法官迴避」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08.12.29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開前總統陳水扁的第3度羈押庭,而在羈押庭召開前,陳水扁委任律師遞出申請法官迴避狀;只是,被換上開庭的庭長蔡守訓,仍依時開庭,迄截稿為止,對陳水扁是否羈押的庭訊,仍在審理中。
開庭前,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突然提出「法官迴避」的震撼彈,整個開庭程序受到極大挑戰。
鄭文龍說,陳前總統案地院臨時換法官,根本不符合審理程序,他所提的「法官迴避」一案,應先行處理。
律師鄭文龍:法官已經違反法院組織法的「法官審理」規則,所以前案法官應該迴避,這樣的法院審理,以後可能會成為一個「無效」審判。
鄭文龍指出,當初特偵組移審地方法院時,並不是以「追加起訴」方式,提出抗告。反而是另案偵辦扁家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及龍潭購地弊案,因此完全不能併案審理。
據了解,扁律師鄭文龍,所遞出的要求法官迴避案,已由地院分案,立即展開評議,但特偵組所提的「對扁羈押庭」,受命庭長蔡守訓並未因律師提「法官迴避」,即就此打住,庭訊除發生扁委任律師遲到,延宕近一小時外,並未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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