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持續擴大勞團將包圍勞委會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08.12.22
「無薪假」效應持續擴大,勞工團體將動員千人包圍勞委會,抗議勞委會縱容企業違法無薪假,並要求勞委會應該建立企業實施無薪假通報機制,並對違法無薪假開罰。
此外,勞委會應函釋勞保、勞退金級距不因無薪假調降,仍應維持原有薪資級距。
勞團表示,此時為了保障勞工作機會,勞委會應援引就服法第42條,儘速訂定「保障本勞就業、停止僱用外勞」政策措施。
勞團拒被妥協,勞委會為了因應勞團大規模抗議,上午邀請勞團協商,但勞團痛批勞委會,在勞工抗議行動前邀集工會團體協商,只想欺騙工會幹部,甚至拖延時間,毫無解決問題誠意,勞團表達強烈抗議。
發起「1223禁止違法無薪假聯合行動」的團結工聯表示,勞委會應立即禁止資方違法行為,回應勞團四大訴求:
一、勞委會應正式函釋企業片面實施「無薪假」違法,增設企業實施「無薪假」通報機制。
二、正式函釋無薪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三、正式函釋無薪假勞工他日若遭企業資遣,無薪假不得納入平均工資計算,不能影響失業給付。
四、正式函釋勞保、健保及勞退金投保薪資級距,不因「無薪假」而調降,仍應維持原有薪資級距。
對於無薪假通報機制,勞團要求勞委會,對企業實施無薪假,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包括:長期業務虧損或業務緊縮、不得以外勞,派遣勞工取代現職勞工、應優先停用外勞等。
企業實施無薪假前,必須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同意書,並仿照消保法精神,擬訂無薪假勞工定型化契約,明訂每次簽約同意休無薪假,僅以一個月為限等,若違反上述程序,都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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